“这有什么的?兄妹1uaNlUn的故事你没听说过?”

    察玛又犯起了糊涂,一个人呆在角落里说着胡话,有些是天马行空的咒语,有些则是老掉牙的陈年往事,扎布苏听在炉灶前打转,这些话他听了千次万次,耳朵都出茧子了。

    “Si得那么早,连孩子的爹都不知道是谁!”

    “Si老头子,Si得那么早,留我一个人受罪!”

    “恩和过得好不好?阿都沁那小子是个懦夫!我就不该把闺nV嫁给他!”

    这又是在回忆三兄妹Si去的父母和外公了——他们的母亲叫恩和,父亲叫阿都沁,他们两人少年相Ai,本是一对人人YAn羡的神仙眷侣,母亲十六岁就生下了扎布苏,小夫妻俩厌倦了草原的荒芜,便来到了北燕和西凉的交界处,白狼边镇经营着一家酒肆,几年过去,忽逢战乱,母亲怀着的第二胎即将临盆,在北燕斧子军屠城之际,一家人东奔西跑,而父亲却为了保护妻儿,Si于流箭,扎布苏拼Si护住母亲,在一间破庙里,母亲在悲痛中早产了。

    胎大难产,母亲咬着扎布苏的手臂,几乎耗尽所有力气,下身血流不止,五个时辰才把孩子生下。

    一男一nV,一双俊俏的婴儿,正如远在敕勒川的萨满外婆的信里占卜过的一样。在无数人Si亡的时刻,降生了这样两个幼小的生命,他们被裹在血染的襁褓里,母亲忍痛写下血书,交给七岁的扎布苏,她知道自己就快要Si了,含着笑嘱托自己的长子带着弟弟妹妹抄近路逃跑:“回敕勒川去!回家去!”

    她随后便歪头Si去,脑海中的走马灯都是敕勒川的牛羊和原野,这句话,她既对扎布苏说,也仿佛对自己说。

    扎布苏频频回望母亲的尸T,恸哭着奔上风饕雪nVe的归途,其间,他被冻掉了两根脚趾,几度被荒原的饿狼掏食而Si,只有怀里两条热腾腾的生命,是他唯一求生的希望,每每因为饥寒交迫而昏厥在马背上的时候,他马上会想到父母的面容,甚至还有天神的呼唤。

    因此不得不振作起来,向哈素海的方向奔去,千难万险,风雪兼程,扎布苏还是不辱使命地回到了敕勒川。

    简直是一个求生的奇迹,扎布苏下马的时候,望见无垠的原野,还以自己是在做梦。

    在自家的毡帐前,还没见到察玛,扎布苏就已经倒在雪地之中,怀中的弟弟妹妹安然无恙,只是嗷嗷待哺,而他已经面h肌瘦,满身冻疮。

    醒来后听闻白狼镇沦陷的消息,扎布苏知道,他不仅失去了两根脚趾,还失去了父母。

    察玛便是从读完恩和的血书以后疯掉的,她再也不能好好给别人祈福驱魔,满口胡话,人们都以为她中了邪,其实不过是丧nV之痛,让她得了失心疯。

    而健朗坚毅的外公部日固德苦心经营着支离破碎的一家人,陪着妻子和外孙们走过了两年时光。扎布苏还以为自己有了靠山,可没想到,两年后,在母亲的祭日,一向内敛无泪的部日固德偶然翻到了床下母亲没带走的妆奁,里面装着恩和少nV时代的钗环和小玩意儿,木箱深处,埋着一截鹰骨笛,那是部日固德多年前给nV儿恩和亲手做的。

    部日固德拿起那鹰骨笛,吹了五天三夜,说自己看见恩和的亡魂,恩和说自己的日子寂寞,想要父亲陪伴。

    部日固德安详地躺在床上,永远地Si去,手里还SiSi抱着那截鹰骨笛。

    按照敕勒川上的传统,部日固德的身T要进行天葬,家中无人主持,十二岁的扎布苏向近邻借来一匹骆驼,亲手将外公的尸首抛于荒野之中,外公的身T裹在白布之中,纹丝不动,等待着鹰鹫和野兽的啃噬,如果尸T消失得够快,证明他已经灵魂升天。

    送葬的过程残忍无b,可扎布苏始终没有哭,但自打那以后,他再也没了笑容。少了外公,毡帐变得空荡荡,吵闹的弟弟妹妹让他烦躁不已,一天,他跑到Y山山顶,放飞了外公驯化的所有山鹰,山鹰重获自由,飞回碧霄,扎布苏喊着它们的名字,一个一个作别。

    他坐在悬崖边,忽然很想跳下去,一了百了——他将粉身碎骨,不劳烦家里人替他收尸。

    一个时辰过去了,他身后突然冒出来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孩子满头大汗,一身W泥,那是他两岁的小妹,托娅,也不知道她摔了多少跟头才爬上来的。

    托娅一直没有学会说话,大家都以为她是个说不成话的哑巴,她瞪着小鹿眼,嘴里呀呀地朝扎布苏嘟囔着些什么。

    扎布苏忽然开始厌恶这拖油瓶起来:“你回家去,别来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