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乐文学>灵异小说>重生美国当大师 > 第二百二十六章 老三篇 八
    本章副标题:慕容敢断言,不爱看袁大师心路历程的病友,肯定病得还不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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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风雨如晦,车鸣不已。大师将死,赋之以诗!

    我们的袁大师眼看着就要绝命兼绝后了,怎能不吟一首绝命诗呢?不然他还算什么大师。

    试想一下,未来的人们谈到晚清民国的风云人物,说到李鸿章就是“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不知道他老人家生平的,还以为他是我大清的岳武穆呢。

    说到谭嗣同那就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不知道他老人家那些小伙伴生平的,还以为维新派大佬们当真是英雄好汉呢。

    说到汪兆铭那就是“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不知道他老人家生平的……当然啦,大家都知道他老人家后来脑子进水,就成了“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

    袁无锡自诩也是李合肥、谭浏阳、汪南海同一个档次的大人物。比起什么湘潭啊,什么慈溪啊,什么淮安啊,也就在政治地位上差了些许。

    他这种大人物临死前不来首绝命诗那像话吗?

    抄是肯定要抄的,问题是抄哪一首。绝命诗也有很多的好伐。

    比如他很喜欢的“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然而他既没有旧部下只有老相好,自然就没有旌旗只有彩旗,总不见得写“此去泉台找相好,彩旗生设了好几个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获得者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就,比如这几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热门人选之一的艾先生。

    笔者本人也是得到了袁先生的资助才能去哈佛大学研读比较。

    这首诗也绝对不是像某些无知之辈说的那样,他是在抒发对美利坚的感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以他的英文写作水平为什么不用英文来写而是中文呢?

    当时很多人可以证明,袁燕倏误以为自己大限将至,这才拜托司徒美堂先生把他的骨殖带回中国安葬在故乡。假如真像这些人说的那样他爱美国胜于爱中国,他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最关键的是,这首诗包含着忧国忧民之情。1921年的美利坚又有什么可以忧的呢?

    可见这是一首纯然的爱国主义诗歌,表达了作者极为强烈的爱国情怀,不管是在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是我国青少年必须学习的一首现代诗。

    人教课文组排除了政治原因,重新把《我爱这土地》选进初中教材,这说明了我国语文教育正在摆脱过去僵化的思维。

    笔者为袁燕倏先生得到应有的地位而感到可喜,也为我国青少年能学习到如此的杰作而感到可贺。”

    ——节选自陈k歌的《关于此次人教语文教材改版的一些意见》

    “全文默写袁燕倏的《我爱这土地》(10分)。”

    “简述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和作者在这首诗中表达的思想情感。(15分)。”

    “以这首诗的首句为题写一篇五百字的作文,体裁不限。(30分)。”

    ——节选自201x年上海市中考语文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