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乐文学>历史小说>有你们在的那些天 > (二十)经历比记忆更热血,记忆比经历更纯粹
    段晓飞来的那天,我特别高兴,一方面是因为我们两个好久都没见过了,另外一方面是觉得有了段晓飞的加入,应该会变得更好。那是一种出于对自己兄弟的信任,尽管他在上海给人打工做得并不怎么样,但我还是希望他来。

    后来的种种事实证明段晓飞其实并不是个适合创业的人,或者说段晓飞并不是一个运筹帷幄的人。大概由于我大包大揽,所以他显得比较慵懒,总觉得有什么事我都可以在前面顶着,不知道该说是特别信任还是特别依赖,总之创业的那段时间里,段晓飞没少被我批评。这个我认识了六年的人兄弟,每次挨训的时候都像个孩子一样耷拉着脑袋。

    我一度是对事不对人,不只是段晓飞,跟我在一块的那些人几乎都被我说过,跟我吵过,平时怎么看怎么和气的一个人,一到了工作上面就变得一丝不苟起来,他们都挺害怕那个严厉的有些不近人情的我。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不是那个我的话,我们后来应该做不出那么多的成就来。

    是吧?严师出高徒,自古就不变的道理。

    段晓飞从上海归来时,丢掉了一大包的行李,连同自己的那份工作都丢在了那里,听他说老板那时已经相当看重他,执意要把他留下来,还答应把公司的公众号交给他运营。我没觉得什么大惊小怪的,又不给你涨工资,看把你能的,运营个公众号就无法无天了?

    大概是觉得我说的有道理,所以段晓飞不顾老板的挽留,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要走的人留不住,包括那个害怕拿不到毕业证的段晓飞,彼时实习已经结束,去留全凭自己意愿。自认为吃了大亏的段晓飞肯定不会继续干下去。同我在郑州的时候一个样,公司残酷的有点不近人情,没必要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不过是个实习生,到底是个实习生。

    年轻人做事雷厉风行,对于辞职回家这种事更是抓紧了时间和机会,鬼知道下次放行是什么时候?所以段晓飞胡乱收拾了行李,能带走的东西统统打包带走,带不走的就用铺盖胡乱的卷起来扔到垃圾桶旁边。

    除了一只大背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段晓飞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抹杀了自己在上海这座大城市的所有痕迹,半年多的经历像个秘密都藏在心底,一个人背着双肩包走在通往上海站的路上,没有告别,也没有送行。

    高楼大厦不断地远离视线,旁边卧铺熟睡的中年人口中的呼噜声和下铺的香港脚刺激着他的每一根神经。睡不好觉的段晓飞带着耳机听歌,音量调到最大,整个人也跟着摇头晃脑起来。上了火车的那一刻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人生的轨迹已经被彻底远离这里了。关于这个城市,关于那些人,可能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了。

    真后悔没能好好告个别。

    段晓飞跟着火车一路北上,把那个大城市远远甩在身后,他说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不会游泳的自己抱着一块木头在水里挣扎了好长时间,等到终于飘到岸边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就算是没有那块木头,自己也不会淹死。

    关于我的郑州,关于段晓飞的上海,都成了回不去的梦。算是不上噩梦吧,那些不满和怨气其实早就没有了的,人应该学会自己救赎而不是自我欺骗,很多事情都不能一直逃避的。迈不过去的始终是个坎,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不管是人还是城市,那些曾经犯下的错和伤害过的人,都应该有个被原谅的理由。

    时间教会我们成长,我们都没那么深仇大恨嫉恶如仇,所以自我救赎成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一件事。

    段晓飞比我幸运的多,几年前不知道县长还是市长的领导人物拜访了他家,然后当场给这个小伙子许予重诺,说在县城的公关机构给他留一个位置,希望他能来。走了狗屎运的段晓飞没能含着金钥匙出生,长到快二十岁的时候天上砸头上一个肉饼。市级领导亲自到家里慰问并安排工作,这样的事情少有。

    段晓飞的经历像极了很久之前刚刚恢复高考的那些年,毕业了就有铁饭碗,还是类似公务员的那种,很多人好生羡慕,但是彼时已经答应了我一起创业的这个小王八蛋,脑子一热就开始意气用事,同在上海丢掉铺盖一样决绝。在家呆了没几天就背着那只大的不像话的背包来到了我这

    我是该说他傻还是该说他傻?

    当时并不知道,段晓飞跑来也是顶住了全家人的压力,是吧?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不干,非得跑到开封去跟人搞什么创业?放着好好的公务员不干,非得瞎折腾自己的人生,这孩子不是缺心眼就是缺心眼。

    好在家人虽不同意,但是开明,同我爸妈差不多,生怕自己孩子一不小心就做出来什么出格的事情。物极必反,管的太严不一定是好事,都是二十多岁的人了,该有自己的路了。

    我只记得在汽车出站口那,还没出站的段晓飞一眼看到我,我也看到了这个高我半头留着周星驰一样发型的男孩子。接过他手里的包,没说什么客套的话,只是带他回家,林阳在家做好了饭,算是给这个素未谋面的兄弟接风洗尘。

    我一直不能理解,因为一个人而记住一座城的那些人。那得是个什么样的人,又得是个什么样的城呢?倒不是说想不通的事情终究想不通。我觉得单纯的记住一个人不难,单纯的记住一座城市也很简单,但是要把人和城市联系起来,因为一个人而记住一座城,或是因为一座城而记住一个人,那得有多深的渊源?

    直到后来离开开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把这个不大的古城当成了家,这个城市里有我太多精力和心血,也有太多不甘和温暖。那些曾经在这里结识的人早就已经四散天涯,但是忘不了的经历藏在心底,凌晨半夜拿出来自己看看。或是酒后谈资,或是无尽感慨,又或是此时写下来的文字。

    记忆里的经历早就没有了当时的情绪,喜怒哀乐也好,心甘情愿也罢,经历褪去了情绪变成了记忆,再拿出来的时候已然心平气和。再也不复当年的那些热血和激情。

    是吧?经历比记忆更热血,记忆比经历更纯粹,记忆是经历经过时间提取出来的一些东西。很久之后我们再次想到这些,只是觉得我们是年轻过的一群年轻人。很多年轻人活成了中年人,没有热血,不复激情,二十岁活成了四五十岁,就像是很多中年人活成了年轻人,敢拼敢打,雄风不减,商场做战场一样运筹帷幄。